今年是台灣同志遊行的第七年!十年前同性戀作為在主流社會上所不可見容的一種身分,以集體公開現身的姿態站出來遊行是一種驕傲。但如今,我們不能夠只停留在過去的驕傲,隨著台灣社會條件的改變,同志運動的策略及步調勢必需要隨之調整。站出來遊行固然是一種驕傲,但如果一年當中除了遊行之外的另外364天,同志們的實際生活處境沒有改善,依然是活在歧視、壓迫與恐懼當中,光是每年遊行這一天的人數增長,根本不值得驕傲!
在台灣我們所認識到的同志處境 ─
我們還是可以看到,同志作為國家的公民,我們繳稅,我們奉公守法,但這個國家機器卻無法真正的捍衛同志公民的基本權利,甚至以國家暴力從體制歧視各種性與性別弱勢!
我們還是可以看到,一群以愛為號召基督教徒,卻上街頭說同志大遊行會招致大災難,以愛之名卻是行歧視、偏見之實!
我們還是可以看到,以文化菁英的姿態,每周舉辦講堂的誠品書店,也毫無能力對抗沒有明確具體規範之出版品分級辦法,致使特定同志出版品毫無理由被撤架、貼上封膜並列為18禁。
我們還是可以看到,一個由政黨把持的NCC,為了討好廣大保守勢力, 只因中天播出男男相擁接吻的畫面就開罰,並說這是「混淆道德秩序觀的內容」!
我們還是可以看到,刑法235條及兒少法29條以「保護兒少」、「過濾視聽」的美名,卻是將性妖魔化、汙名化。
2009年的台灣同志大遊行,早已是全亞洲人數規模最為龐大之同志遊行。此外,更是台灣在藍綠政黨動員模式,早已瓜分整體社會力量多數的場景之下,唯一具有如此龐大草根社群力量,就是這個以多元性別認同為號召上街的同志大遊行。然而隨著年復一年的遊行舉辦,群眾人數不斷增加,至今年已突破兩萬人的同時,我們不得不面對,此種人數規模的擴大,其中重要的關鍵乃是同志遊行型式的日趨娛樂化與商業化,以討好主流大眾的偏好作為策略,試圖以「同志也是正常人」等語彙,將同志運動與性別運動所面臨的真正的各項核心壓迫拋諸腦後,一直以來都只是把社會上的真正性少數推到更黑暗的角落。
上面所談過的各種社會上的同志實際處境,都不是聽一聽流行歌手的溫情喊話就得以改善,也不會只因為大家每年走出來一次就永保平安。同志運動必須真實的面對,我們之中永遠包含了一群愛肛交、愛口交、愛雜交的夥伴,我們之中包含男人、女人以及可能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的夥伴。
我們必須看見我們之中的差異,並且永遠不能為了往上爬一步,而背棄我們當中那些被社會視為是最骯髒最低下的夥伴。
我們不能害怕衝突,甚至要意識到,唯有透過衝突才得以撐出社會對話的空間;面對這個社會上的保守力量,如上週末部分基督教會的反同志大遊行,以及不斷推動兒少法修法箝制發言自由的兒少保護團體,我們都需要更積極地以具體行動予以回應,不能僅是發聲明稿!
同志運動作為一個整體社會運動的一部分,絕對不能因為害怕衝突而放棄街頭策略,每一個人都要離開房間、離開自已的安全區域,持續抗爭。今天的現場,我們就要直接挑戰過去曾針對新聞媒體播放同志親吻畫面開罰的NCC,以集體的身體展演以及同志親吻,告訴媒體、社會大眾,同志的性、同志的愛、同志的吻,都應該是普遍級的!